中国律师业务操作指引大全(一)
龙国平 国平律师网(www.gpls.top)
原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
拓展与规范法律服务,是党和政府对律师工作的一项重要要求,也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重要工作之一。随着律师业务领域的不断扩展和深化,社会对律师服务专业化的要求愈来愈高。规范律师执业行为,防范律师执业风险,加强对律师业务指导的重要性逐渐凸显。作为律师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一直致力于业务规范体系建设,并以专业委员会为依托开展业务规范和指引的课题研究和编写工作,先后发布了20件业务规范和业务指引,包括1997—2003年期间发布的《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律师参与仲裁工作规则》、《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规范》。
全国律协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律师业务的大致分类和发展趋势,对编写律师业务规范和指引提出了框架建议和工作规划,组建了课题组。在具体的起草工作中,各委员会注意总结广大律师的实践经验,以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准绳,从程序和实体的结合上开展课题工作,付出了很多艰辛,也使得更多的人能分享优秀律师的经验与教训之荟萃。
本书收录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近几年正式发布的律师业务操作指引15个,分别由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经济专业委员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负责起草。这些指引是:
律师办理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风险投资与股权激励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及相关治理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为买受人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
律师为开发商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物业管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法规和司法解释的不断出台,我们编写规范或指引的工作总有“时差”难追之憾,有的业务指引出现了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情况,对此,我们尽可能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对来不及修订补充的给出了提示。
还须说明的是,本书所收录的律师业务指引仅仅是对律师执业活动的参考和提示,不能以此作为判定律师执业是否尽职合规的依据,更不能作为追究律师责任的依据。
必须特别指出的是,这些指引的编写得到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律师协会的大力支持,有的指引就是以他们制定的规范或指引为基础或蓝本而成就的。其实,很多地方的律师协会在规范和指引律师执业活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应该说,所有这些成果都是各地律师执业活动的总结和归纳,共同构成了中国律师行业的业务规范、标准和指引体系。我们认为今后也有必要对此加以整理汇集。
律师业务指引和规范是一个开放的体系。除了这次编选的15个业务指引外,我们还将对以前发布的律师业务规范和指引进行修改,今后也将根据律师业务发展状况,推出新的律师业务规范和指引。
希望这本书既能对提高律师专业素质,引领律师进入新的业务领域,规范律师执业行为,防范律师执业风险,为广大律师更好地履行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百姓需求提供法律服务而发挥作用,也能使非律师读者从中管窥律师的工作过程和执业逻辑。
最后,谨对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等律师协会致以谢意。
由于涉及业务种类较多,起草工作时间跨度长,加上修订时间仓促,对本书中存在的不足,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2009年8月